- 我校2017年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4-09 16:50:02 点击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教[2014]42号)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赣科大研字[2014]17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2017年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原则及优先条件,并进行了评审。
一、我校2017年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原则及优先条件:
1、评选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自主提出评审意见,相不干扰的进行投票;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2、评选优先条件
(1)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的优先,其次为其他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优先;
(2)理工科类发表SCI论文的优先(SCI论文质量参考影响因子;工科类EI期刊论文与四区SCI论文等同);
(3)论文成果基本同等的条件下,在本学科领域内主持省级及以上级别课题的优先;
(4)在本学科领域内参加艺术创作、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且排名靠前者优先;
(5)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考查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取得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的研究生优先。
二、我校2017年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拟推荐以下13名候选人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2017年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详情请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0791-83823376,联系人: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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