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要求,现将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并提交了中期报告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省级项目
1.今年起,教改结题将采取直接在“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管理系统”(http://111.75.213.70 )里申报结题。
2.已提交中期报告且经过学校审核的项目,可在系统的结题报告管理菜单中看到自己的课题。请各需要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线上提交结题报告并点击申请结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一旦提交将不能再更改。
3.学校审核后,提交省学位办,参与专家结题评审。
4.各项目提交结题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前。
(二)校级项目
1.项目主持人认为已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完成了研究工作,达到了研究目标,即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
2.各学院必须指派2名专家(必须为本学科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且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对拟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鉴定。学院根据教师的结题材料以及专家鉴定意见对拟结题的项目签署结题意见。
3.各项目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前。
4.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组申请结题的报告;
(2)项目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
(3)中期报告;
(4)研究报告(内容与结构见附件,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5)成果附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教改方案等);
以上材料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和目录。
(6)《江西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
结题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按如上要求提交一式三份。
三、其他要求
省级项目有要求变更项目主持人或项目参与人的,根据有关要求将严格控制,新进项目组成员一般要有半年以上参与项目研究的时间。项目组成员确实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报省学位办审批。
除人员调离我校外,研究生教改项目一般不允许变更负责人或参与人。
联系人:赵莉曼 联系电话:83868213
附件:校级研究生教改课题结题材料.rar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