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调动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与《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18〕4号,附件2)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校两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申报范围或条件
申报对象:承担了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申报内容: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申报主要范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学位论文指导、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以及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措施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1.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报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一般应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研究生教学、管理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个别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人员申报项目应有2名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推荐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推荐意见应说明主持人的专业特长、业务能力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
2.承担了江西省教育厅及我校研究生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
3.项目主持人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各项目主持人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时(包括手机号码等),务必认真细致,确保无误。
4.请各申报人参照《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认真填写立项申报表。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相关申报表,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3,一式七份)、《申报2018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4)、支撑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作弃权处理;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 28543554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研究生教改项目。
3.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校级项目;并依据评审排名顺序和上级推荐限额,自然产生推荐至省学位办的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具体举措之一,要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发展。
附件:
1.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2.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doc
4.2018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赵莉曼 联系电话:0791-83868213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