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研究生院〔2018〕33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课表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落实
1.公共课教学任务
公共课教学任务由研究生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按课程归属下达给相关学院。
2.专业课教学任务
各专业的专业课由相关学院依据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填写教学任务表(见附件1)。开设学科平台课的学院将平台课排好后须告知相关选课学院。
二、课程表安排
1.公共课课程表
公共课课程表由研究生院排定后下发至各学院。
2.专业课课程表
各学院依据公共课课程表及专业教学任务合理编排专业课程表(见附件2),并将公共课的课程名称、上课地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填入课程表内(公共课开课信息见附件3)。
因研究生教室资源紧张,建议专业人数较少的课程利用学院自身的教室资源。此外,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周二下午以及周六、周日不能排课。
三、任课教师要求
1.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院审批。
因课程需要,确需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请各学院按照学校人事处的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外聘教师审批表》。
2.行政人员的周课时必须遵照学校规定,请各学院统筹考虑。
四、材料上交时间
1.教学任务表:6月20日16:00前交至培养科。
2.专业课表
(1)用到研究生院教室资源的学院,6月20日16:00前将定稿交至培养科。
(2)利用自身教室资源的学院,9月1日10:00前将定稿交至培养科。逾期不交者将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3.所有上交的纸质材料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莉曼 邮箱:383825515@qq.com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排课工作充分考虑到了各种特殊情况,因此研究生课程一经排定,不作任何调整。
2.研究生课表排定后,请各学院将有关排课情况及时告知本科负责排课人员,以免造成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冲突。因沟通不畅造成的一切冲突,由学院负责。
附件:
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模板).xls
2.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模板).xls
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课程表(学术学位) .xls
4.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课程表(专业学位) .xls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