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校两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赣科大研究生院[2018]25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8〕9号),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外专家评审、公示以及省级评审等程序,2018年度6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省级一般项目立项,9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校级立项。
一、总体要求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分层管理。省级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由省教育厅负责,研究生院将根据省级通知适时布置有关工作;校级项目中期检查等各个环节的实施情况由研究生院负责。
二、项目经费
省级项目:2万元/项;
校级项目:0.6万元/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经费管理。省级项目负责人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一式两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0月24日前交到培养科。
请各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按照申报书的预期研究目标及课题研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并总结研究成果。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质量,开展有效的监控与管理,为项目组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推动和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改革等,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附件
2018年度省、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