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有关规定,师生互选环节开展后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学院通知并督促本学院的导师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认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应充分体现因人施教的原则。导师应按照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全面考虑硕士生本人的特点,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其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计划和安排。
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确定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同意,于2018年12月20日前交至各相关学院存档(个人培养计划书一式三份,由导师、研究生、学院各留存一份)。
3. 各位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于2018年12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
若学院未完成培养方案维护工作,会导致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无法在系统里正常提交,学生个人成绩单将无法正常显示。请各学院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内的培养方案维护工作,并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rar
2. 学生提交培养计划使用说明.doc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