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研究生院[2019]3号
各位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江西省学位办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跨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工作。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跨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选课
1.选课对象
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
2.选课方式、方法
见《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详见附件)
3.选课时间
2019年1月20日-2月19日
二、学分认定与转换
1.本校学生在外校取得的校际课程学分的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认定。原则上1学分不少于16学时。
2.申请认定公共课程学分,学生所取得的校际公共课程学分原则上认定为本校公共课程学分。
申请认定专业课程学分,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认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学分达到对应课程学分,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可认定和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学分,超出的学分不计;成绩以课程考核成绩记载。
学分不能重复认定,认定后不得修改。
三、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跨校选课必须征得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
2.选修跨校课程的学生,应根据开课高校的要求,办理相关听课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该课程的所有教学活动;遵守开课高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管理。
3.选修跨校课程的学生必须保证本专业课程的学习,若本专业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的现象,将不予认定跨校选修课程的学分。
4.选修跨校课程的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人身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选课成功后于2月28日前提交《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跨校选课承诺书》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赵莉曼 联系方式:83868213
附件:
1.普通高校学分互认管理平台学生选课指导手册.doc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跨校选课承诺书.doc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