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九批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9〕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此次申报分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申报。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所申报课程应为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且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
2.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3.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
4.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5.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如系使用自编的优秀教材,将在评审时予以倾斜。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所申报课程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
2.具有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与相关行业实际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并有相应合作研究成果。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参加。
3.教学内容包含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对应的教学案例,应充分体现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案例数量不少于20个,自编案例不少于60% 。
4.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授课方式,且案例教学授课学时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二。通过理论知识和教学案例讲授及小组讨论式学习,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申报程序
(一)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采取学院推荐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按给定推荐名额(学术型学位课程2项,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2项)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方式进行。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申报人填报《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及其它有关材料一套,包括:选用或自编的主要教材及必要的配套教材;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及其获奖证书影印件;考试样卷及反映其它形式考试情况的材料;研究生以及相关课程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课程申报人填写《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及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具有典型意义的讲义或PPT。
以上申报项目均需提供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2019年度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按照质量高低排序)、《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或《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3)以及其它有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其中申报表一式10份、其它有关材料一套,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383825515@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如:研究生优质课程项目+学院。
联系人:赵莉曼,联系电话:83868213。
四、注意事项
1.已申报立项(含校级建设项目和省级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未完成优质课程项目建设,本年度不能再申报。
2.三个博士点建设学科要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教育、旅游管理、艺术三个专业硕士单位要积极开展案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3.经批准立项的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在建设期满验收时,应达到省级研究生校际互选课程网络授课要求(见附件6)。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术学位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3: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doc
附件4:关于申报第九批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和案例建设项目的通知(赣教研字〔2019〕5号).doc
附件5: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6:江西省研究生教育校际课程互选、教师互聘和学分互认工作试点实施方案.doc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