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科大研究生院〔2021〕20号
各学院:
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为鼓励我校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实践活力,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教研字〔2021〕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项目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对象是已经注册的2020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2.申请的项目是申请人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必须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该项目的基本条件。
4.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5.每一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有一名学生的项目入选。每一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数量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推荐申报数量,按照各单位2020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比例推荐,具体指标数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交至相关学院。
2.各学院成立评审专家组(由3~5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教授组成)进行评选,按申报材料水平及质量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排序,并填写《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3.研究生院聘请有关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报省级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未推报省级项目的将作为校级资助项目。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意义,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申报工作。各单位的遴选申报工作要做到“宣传到位、组织得力、程序完善,操作规范”,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入选项目的质量。
2.各学院上报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恪守学术规范。
3.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2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如下:
(1)加盖公章的《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2021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学院)。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4份),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为:2021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学院;文件名命名为:姓名+专业;学硕和专硕分开)。
联系人:黄星艳;联系电话:0791-83868213;邮箱:398769431@qq.com。
附件:
附件1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