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按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今年省教育厅下达到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1名。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赣科大研字[2014]10号),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及优先条件,具体如下:
一、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自主提出评审意见,互不干扰的进行投票;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优先条件
1、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的优先,其次为其他中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优先;
2、理工科类发表SCI论文的优先(SCI论文质量参考影响因子;工科类EI期刊论文与四区SCI论文等同);
3、论文成果基本同等的条件下,在本学科领域内主持省级及以上级别课题的优先;
4、在本学科领域内参加艺术创作、学科竞赛(如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且排名靠前者优先;
5、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考查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取得高水平专业竞赛奖励的研究生优先。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原则、优先条件、名额分配办法以及评审专家组投票,决定推荐以下候选人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候选人情况见附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91-83823376,联系人:田越。
2021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doc